缓刑期发现以前有漏罪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如果发现以前有漏罪的处理方式是: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缓刑期发现以前有漏罪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