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司法鉴定在什么时间内做才合法

一、司法鉴定在什么时间内做才合法
司法鉴定合法的鉴定时间是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该对受理的鉴定委托实施鉴定行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结果。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二、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司法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1.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3.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4.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5.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