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结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法律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婚前买房不需要公证。但当事人要求进行公证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发生率并不强制公证,主要依据当事人意愿确认。只是经公证后,该财产证明的证据效力会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婚前买房怎么分割
如果该婚前购买的房屋由一人全款购买,且只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离婚时对于该房产不进行分割。因为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