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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辞退后公司如何补偿员工

一、职工被辞退后公司如何补偿员工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若不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形,而此时单位仍强行辞退员工的话,则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既然有违法行为,那单位就必须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此时计算补偿的时候,要结合员工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才行。
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三、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有以下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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