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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排放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应该怎么做?

在大气环境治理当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防治已成为关键举措之一。随着有机废气排放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企业vocs污染治理标准也会越来越严格。
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含氧有机物、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vocs对臭氧污染的贡献机理复杂,且与pm2.5、存在“1+1>2”的叠加污染关系,涉vocs行业类别和源项类型十分丰富、量大面广,与生产、流通、消费均息息相关,对于vocs物料及所谓“重点源”的判断,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困难和争议。
vocs的管理措施有源头减少、中间控制和最终处理等。目前,我国以终端管理为主。终端处理技术一般分为破坏处理和回收处理。破坏性处理主要为催化燃烧。回收处理包括吸附、冷凝由于回收处理技术不成熟、成本高,目前还没有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催化燃烧法是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直接送入焚烧炉,在炉内充分燃烧,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该方法具有成本低、应用范围广、技术成熟的优点。
催化燃烧法是在废气燃烧中加入某种催化剂,降低vocs的燃点,使vocs充分燃烧,最终产生二氧化碳和水直接排放。催化燃烧设备因其无火焰、节能、氧化温度低而得到广泛应用。催化燃烧设备能耗较低、可靠和稳定运行,无二次污染等突出优点,被广泛推广和应用在欧洲和美国。在我国,催化燃烧也是处理vocs的主要方法。目前,催化燃烧设备已成为vocs处理的主流。
催化燃烧设备一直是处理vocs废气的主要设备。特点是废气处理效率高、吸附效率高,净化率99%.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全自动控制运行、无二次污染产生。设备主要应用于处理涂装、印刷、机电、家电、制鞋、塑料及各种化工车间里挥发或泄漏出的有害有机废气的净化及臭味,适用较低浓度的、不宜直接燃烧和吸附回收处理的有机废气,尤其是对大风量的处理场合,其处理效果出众,经过处理的气体满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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