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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不执行是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当事人产生纠纷后为解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调解后不执行是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调解后不执行是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调解书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同判决书是一样的,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申请人往往是胜诉的原告;也可能是提起反诉胜诉的被告。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完毕,就结束了整个诉讼程序。
二、拒不履行调解书可构成拒执罪吗?
调解书可构成拒执罪 ,调解书只要经过司法认可,就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拒绝执行,应当也是构成拒不执行罪,依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判决书,公证债权等文书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执行的,构成拒执罪。
调解书只要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就是和判决书具有相同效力的法律文书,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同样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罪。
(一)民事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裁定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第九十八条第二款均明确规定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既然具有法律效力,就具有对当事人的拘束力,有关人员拒不履行的,当然应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但是,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执行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除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外,根本无需另行制作准予执行的裁定。
(三)从民事调解的内容看,其承担的任务,解决的问题,对平息诉讼争纷所起的作用均不逊于判决和裁定。民事调解可以解决所有民事判决和裁定可以解决的内容,调解有时比判决裁定所起的作用更大、效果更明显。既然如此,刑法对判决、裁定予以特别保护,对民事调解自然也不应例外。
(三)实践中当事人利用调解作缓兵之计,调解生效后拖延履行,企图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刑法要保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就应该实行全面保护,不能忽视民事调解书。
(四)如果民事调解书不作为拒执罪的适用对象,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就没有象判决书、裁定书一样的后盾保障,客观上势必造成民事调解书没有实际效力。部分当事人便会以达成调解为手段而逃避执行,进而逃避刑法制裁,这样不仅不利于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会极大地损害人民法院的威严,损害社会诚信体系。
三、劳动争议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以重新申诉吗
不用重新起诉,被告不按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要写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调解书、让法官写生效证明,立执行案就行了。
人民法院所作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调解后不执行是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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