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程序

工程建筑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生杀予夺,我们要予以重视,工程建筑完工之后,质检部门还要再进行严重审批。那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建筑工程竣工的验收流程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 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 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 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 分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 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 分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