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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外生子女方可以要赔偿吗

男方婚外生子女方可以要赔偿吗
男方婚外生子并不代表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只有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女方无过错,才能主张男方予以赔偿。男方婚外生子女方可以要赔偿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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