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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共同受贿犯罪适用的的认定标准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共同受贿犯罪在客观方面,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受贿犯罪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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