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仲裁证据提交的时限是多久的时间
经济仲裁证据提交的时限是10日内。
经济仲裁证据提交时间原则上讲应于举证期也就是10日提交仲裁委,超过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有权不予质证,但是如仲裁员认为超期提供的证据材料属于对案件由重要或者是决定性影响的作用可以要求当事人予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二、经济纠纷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
三、经济仲裁准备材料有哪些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必须携带原件供核对);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