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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社保缴纳规定

入职社保缴纳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申报成功后的次月开始缴纳费用。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是养老保险企业缴纳百分之二十,个人缴纳百分之八。
一、入职社保缴纳规定
入职社保缴纳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以所在地区来说,每月17日为申报截止日,在此之前未申报只能等下一个月17日再申报,申报成功则从下月开始缴纳,本月工资即开始代扣个人部分。所以,员工享受社保的时间受当地社保机构每月办理结账的时间影响。
二、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
三、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的赔偿,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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