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一些销售人员,在进行销售过程当中,可以根据自身的一个实际情况来进行准备,所以说对于销售一些不合法或者是一些违规的东西,是需要接受法律制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带租约销售是否不合法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带租约销售是否不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司法解释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虽然对于承租人享有的承租权,古今立法者的态度经过了从“买卖击破租赁”到 “买卖击不破租赁”的变迁,逐步体现出一种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但是,法律对租赁权效力的特殊规定只是强化了债权的效力,从而达到对租赁人权利保护的目的,但租赁权的性质不因此而改变。在将房屋抵押后再出租的情况下,仍然适用 “先物权优于后债权。
二、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首先,带租约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我国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对于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买家还需注意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三、如何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买家可到房管局查询该物业是否有出租备案,但现实情况是大量业主出租物业并未办理租赁备案,买家除了实地考察外,可通过约定买卖合同相关条款来尽量规避该法律风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带租约销售是否不合法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销售过程当中,一些合法合理的行为是有一些规定的,对于租赁合同也是需要接受他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