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一般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是固定的。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一般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已经发生。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