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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转让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一、汇票转让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汇票转让的形式有背书转让、汇票质、押贴现。
1.背书转让
(1) 背书转让。指收款人(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并将该票据交付被背书人所作的一种票据行为。
(2) 背书连续。被背书人取得汇票,由于不是收款人,在行使汇票权利时,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3) 背书转让限制。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2.汇票质押。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3.贴现。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并贴付利息,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汇票持有人的票据行为。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也是一种银行授信行为,可以视作银行通过接受汇票给持票人短期贷款,如果汇票付款期满,银行能收回汇票资金的,该贷款就自动冲销,如果银行不能得到汇票付款,则可以向汇票付款人和所有的债务人追索。
二、汇票背书怎么分类
背书依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1.以背书的目的不同,背书可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非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以非转让票据权利的其他目的而为的背书。非转让背书又可分为委任背书和设质背书两种。
2.以背书的效力不同,转让背书又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是指具有完全的、无限制效力的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是指其转让效力受到一定限制的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依其记载事项完全与否分为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特殊转让背书包括禁止背书的背书、回头背书和期后背书等。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三、汇票转让究竟可不可以仅凭交付的方式转让
不可以的。一般来讲,汇票的转让方式有两种,即背书交付和单纯交付两种。由于单纯交付不能真实反映票据转让的过程,并且转让人的债务人地位不能确定,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我国票据法律规定,票据的转让必须采用背书转让的方式。背书转让行为由作成背书和交付两部分构成,仅有背书而未交付,转让行为尚未完成,不发生效力;未作成背书即将汇票交与他人,转让行为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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