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二、设立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子公司跟母公司是什么关系
子公司跟母公司是附属关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办理相应的设立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