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完整法律程序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 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友情提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研究,收取物证,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三、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