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资格证鉴定考核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检验员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确保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相关人员具有相应检验资格和能力。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 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4.食品检验概述;
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9.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通过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1800/人;中级资格200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222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资格证鉴定考核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从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化验分析及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sts职业培训中心特于全国各地巡回举办“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考试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工人必备的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标准及化验室计量基础;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
4.产品采样与实验室安全知识;
5.微生物检验基础(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三、考核方式:
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高技能人才,另需提交论文参加综合评审。
以上考核均为60分合格者,考核通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四、报考等级及费用标准:
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二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有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和中级资格200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可帮忙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试安排:
具体安排,欢迎来电咨询。
每月循环定期开班,常年接受报名,敬请垂询。
六、报名办法:
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可于培训考试期间现场交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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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对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
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特举办“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
1、本课程适用于各类食品企业及食品相关企业中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2、本课程还适用于欲通过qs审厂的食品企业。
培训颁发证书: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后,考试合格者,将颁发食品检验员证书(本证书既可作为食品检验人员的上岗证件,亦是qs审厂的必备证件)。
二、鉴定内容: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4.食品检验概述;
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
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请来电咨询)。其中初级资格1800元/人;中级资格200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考试安排:广州 南京 昆明 上海 长沙 合肥全国定期开班,请来电咨询
七、联系方式:圣问教育鲁老师
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的要求,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特举办“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
一、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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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鉴定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工作年限证明件一份,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3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
一、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