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到一份新工作后,首先都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用人单位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若在试用期间内,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应当提前几天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通过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离职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一)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三、试用期内几天可以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本篇文章的分析总结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天以上告知用人单位。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