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开始,输入欧盟地区(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丹麦demark/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德国germany/英国england/希腊greece/冰岛iceland/爱尔兰ireland/意大利italy/荷兰holland/卢森堡luxembourg/挪威norway/葡萄牙portugal/西班牙spian/瑞典sweden/瑞士switzerland)的产品实行ce制,即生产商必须保证所生产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且制作ce文件后,就可以贴ce标志输入欧盟地区,不再需要任何的认证(例semko、gs、nf等,这些认证现只作为客户要求)。📞1️⃣7️⃣8️⃣1️⃣7️⃣7️⃣7️⃣5️⃣7️⃣8️⃣1️⃣
欧盟政府通过抽检方式控制产品质量,如检测出产品不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则制造商将面临大额罚金及禁止产品输入欧盟的处罚。
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一个带有ce标志的风筝,并不意味着能飞得好,而只表明该风筝符合安全规定。
a.适用于灯具产品的欧盟指令主要有:
a.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工作电压为50~1000v的
灯具必须符合en60598安全标准。(包括了华艺目前所有的灯饰产品)
b.电磁兼容指令—emc(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directive
89/336/eec:灯具必须符合en55015电磁兼容标准。(主要针对内含电子线路的灯具)
c.包装指令—directive 94/62/eec on packagingand packaging waste:灯具包装必须符合此指令文本要求。主要内容有不能使用polyform(保丽龙),重金属含量不能太高等。
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电气、电子设备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pbde)和多溴联苯(pbb)共六种有害物质,涉及包括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8类电气、电子产品,几乎涵盖所有大中小型电子电气设备。
b.现行en60598标准(常用部分)
en60598-1:2000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xts它包含了工作电压为0~1000v灯具的所有安全要求及测试项目。
en60598-2-1:1989 specification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固定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4:1998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指明en60598-2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0598-2-6:1995 luminaires with built-in transtormersor converters forfilament lamps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10:1989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child appealing luminaries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23:1997 extra low voltage lighting systems for filament lamps指明en60598-1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特低电压灯具(classⅲ),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c.ce文件的主要内容:
整测试报告、主要电气零件的证书/测试报告及相关质量控制文件(如图纸、产品规范、bom等)。注:在en产品中,产品只能使用cdf上所列电气零件。cdf-component data form,这类零件需要证书。
现在按ce规格生产的灯具,主要电气零件是选用有vde认证的如灯头、电线、插头线等。ⅱ类可移动式灯具的插头常用双直脚圆插头;内含电子线路的零件,要有emc认证。
我国针对灯具产品的国家标准是gb7000系列,对应于iec60598系列(en60598系列)。
从2003年5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实行中国强制认证制度,标志为“”,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包含电磁兼容(emc)要求。所有的电气、电子产品,只有通过*,加贴相应的标志后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标志常用的有四种:安全认证标志;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消防认证标志,电磁兼容标志。
内销产品,采用的是有cqc认证及标志的e14、e27灯头,有*及ccc标志的电线、插头线。ⅱ类移动式灯具使用的是双直脚扁插头、ⅰ类移动式灯具采用三脚八字扁插头
出口美加地区的产品强制实行电磁兼容要求fcc认证。针对灯饰产品的安全要求是主要ul153、ul1598两个强制性文件。
ul规格产品的主要特点:
1)电压为ac120v 60hz;
2)可移动式灯具使用有ul认证标志、的大小脚插头的扁平单层绝缘电源线;
3)固定式灯具都要有接地措施。地线采用黄绿线或裸铜线。
4)使用有ul认证的电气零件如灯头、电线、插头线。
5)用符合ul文件要求的英法两种文字的标签。
6)尽可能的采用整件包装出货。
实行saa认证制,同时实行emc要求,澳大利亚c-tick针对电子产品emc认证要求的国家标准认证标志。现阶段,saa已采用iec体系标准。
saa规格产品与en规格产品的主要不同之处:
1)电压为ac240v 50hz;
2)采用八字两脚扁或三脚八字扁插头;
3)采用saa认证圆电线;
注:通过saa认证的产品只能使用cdf上所列电气零件。
要求灯头、电线、插头要有vde/semko/tqm等认证,整灯按en60598标准做出测试报告,且签署符合性声明即可销售。电压ac220v 50hz,bs规格插头。目前未强制实行emc要求。
日本的dentorl法(电器装置和材料控制法)规定,498种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必须通过安全认证。其中,165种a类产品应取得t-mark认证,333种b类产品应取得s-mark认证。
a类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必须有受到日本经贸工业部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根据denan法,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标签上必需有菱形的pse标志。
b类的电气设备和材料产品,必须有受到日本经贸工业部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根据denan法,制造商有义务保存测试结果和证明,标签上必需有圆形的pse标志。
日本电网电压为ac100v 50hz/60hz。电气元件要用强制性pse认证。可以考虑按照ul规格标准进行生产、测试。插头常用双扁脚直插,无极性区分。
采用iec60598体系标准:
(a)电网电压为ac220v~250v50hz;
(b)插头为南非三圆脚插头;
(c)对电子产品有emc要求。
采用iec60598体系,本国标准为bs:
(a)电压为ac240v,50hz
(b)使用方三脚插头
(c)可用b15、b22卡口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