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答应赠送房屋给对方,但是事后又反悔了,那么离婚房产赠与女方可以反悔吗?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赠与女方可以反悔吗
可以撤销,但必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法院的判决不可以变更
(二)协议离婚的协议不可以变更,只可以共同签署补充协议,因为已经离婚,双方已经是独立的自然人了,又涉及较大资产,建议公证。
(三)房屋赠予需要公证,否则房产证不能过户。公证的法律效力低于法院判决。
(四)房产赠予(不含遗赠)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格交费。
(五)赠予在财产转移到被赠予人前可以撤销和变更,但需要全部赠予人(前夫妻)共同到场办理,被赠予人无权干涉。
二、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
(一)合法有效的协议不能撤销
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有的房屋赠与子女,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二)撤销赠与条款要符合法定条件
1、在登记离婚后1年内的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前提出起诉的;
2、有证据证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法院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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