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要履行吗?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不要履行,由于效力是不确定的,所以当事人可以暂时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相对人追认的,追认后继续履行,如果不追认的,不需要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发生合同的民事纠纷首先应该考虑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协议来消除矛盾。
2.调解、遭化解纠纷方面,《民法典》提出多元化解机制,在国家层面运用法律的规定的多元手段综合解决矛盾纠纷。
3.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灵活、快捷、强制执行效力的特点。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诉讼。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和强制执行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矛盾。
三、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特征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