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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22-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使用的干式电除尘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 10880 电除尘器漏风率测试方法
gb/t 13931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t 16845.3 除尘器术语 第3部分:电除尘器术语
hj/t 320 电除尘器用高压整流电源
hj/t 321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
jb/t 5906 电除尘器阳极板
jb/t 5908 电除尘器主要件抽样检验及包装、运输、贮存规范
jb/t 5910-2005 电除尘器
jb/t 5911 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
jb/t 5913 电除尘器阴极线
jb/t 6407电除尘器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
jb/t 8536 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6845.3的术语。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电除尘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电除尘器的主要零部件 应符合jb/t5910、jb/t 5911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1.3 电除尘器主要零部件图样上未注尺寸公差的极限偏差按 jb/t 5910-2005 中 6.1.3 条的表 1执行。
4.1.4 电除尘器主要零部件图样上形位公差未注公差值按gb/t 1184的规定执行。
4.1.5 电除尘器的阳极板应符合jb/t 5906的要求。
4.1.6 电除尘器的阴极线应符合jb/t 5913的要求。
4.1.7 电除尘器的电源应符合 hj/t 320或 hj/t 321的要求。
4.2 性能要求
4.2.1 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达到设计保证值。
4.2.2 电除尘器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并保证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的长期稳定使用,其烟尘 排放浓度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4.2.3 除尘器本体压力降< 300 pa。
4.2.4 电除尘器本体漏风率< 5%。
5 试验方法
除尘器性能试验方法详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类 别
要求
检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技术文件


4.1 .1
检查
2
主要零部件


4.1.2
jb/ t 5908
3
主要零部件未注尺寸公差

4.1.3
jb/ t 5908
4
主要零部件未注形位公差

4.1.4
jb/ t 5908
5
阳极板


4.1.5
jb/ t 5908、jb/ t 5906
6
阴极线


4.1.6
jb/ t 5908、 jb/t 5913
7
电源


4.1.7
检查份
8
除尘效率

4.2.1
gb/ t 13931
9
排放浓度

4.2.2
gb/ t 13931
10
本体压力降

4.2.3
gb/ t 13931
11
本体漏风率

4.2.4
gb 10880
*:检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电除尘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电除尘器须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见表1。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见表1。
6.3.2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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