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管辖权
确定借款合同的管辖权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的,则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一般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