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一、判了死刑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是因为政治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既然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或终身自由,就应当同时剥夺这些犯罪分子终身的政治权利。因为他们可能利用政治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1.死刑是我国的一种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4.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
二、法院判死刑如何执行死刑
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一般为注射。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说的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如果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有期徒刑,再次故意犯罪的,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