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住在小区里的小伙伴们都知道,小区下面的停车场是会收业主的停车费的,那么小区物业停车费可以退吗?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区物业停车费可以退吗
到底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二、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呢
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需要分情况的。《物业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或者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来约定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可以看出:第1点是、开发商如果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开发商是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内的业主使用的。此时所得的上述停车费就应该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第2点是、若开发商利用业主共同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并进行收费的话,此时所得的收益就应该归全体的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以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的手续。业主所得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的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来使用。
三、小区停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小区物业停车费可以退吗的相关知识,停车费的收缴是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不能是随意进行收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