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1.法医鉴定。如死因鉴定、伤害程度鉴定,dna鉴定。
2.司法精神病鉴定。如有无行为能力,精神病是犯罪前就有,还是犯罪后得的。
3.刑事技术鉴定。包括足迹鉴定、指纹鉴定、毛发鉴定、弹痕鉴定、印章鉴定、笔迹鉴定。会计账册鉴定、化学鉴定、毒品鉴定、毒物鉴定等。
4.其他技术鉴定。如生产责任事故的原因和后果的鉴定,火灾起因和后果鉴定等。
二、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一般包括以下的8个步骤: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审核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初次鉴定。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三、司法鉴定人员的从业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4.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