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指派律师的条件
法律援助指派律师的条件如下: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材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
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三、法律援助中心是属于什么组织
法律援助中心是属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