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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货币罪立案标准

变造货币罪立案标准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变造货币罪的案件适用的立案标准为: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变造货币罪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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