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刚找工作的时候只能选择租房生活,租房需要签订租赁合同,一般租房都需要约定违约金。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认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认定
(一)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二)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
(三)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
(四)否认当事人双方的新协议认定原合同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
二、房屋租赁出租方违约金怎么写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违约时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条款应该包括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给付方式等内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调整
对数额过高的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租房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下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一般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过高可以下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认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