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吗?
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因此,不当得利是事实行为,通过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引起不当得利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区别在哪
1.概念不同。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不当得利承担民事责任;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
3.利益取得方式不同。不得当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而侵占罪是属于不法侵害造成的。
三、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不当得利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当得利也适用于该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