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履行有以下要求: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
(2)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法律责任如果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该规章制度的实施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实际工作的场所所在的地方,如果劳动者实际是在用人单位处履行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所在的地方就是其劳动合同履行地;如果不是在单位提供劳动的,则其实际工作的地方就是其劳动合同的履行地。
三、劳动合同履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以及协作履行原则等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友情提醒,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