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满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或者重新更改劳动合同制度的,同时劳动者还有不足十年就退休的条件也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一、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否有补偿应当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没有补偿。
2.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有补偿。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数额和计算方法由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