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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什么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什么
当事人写借条必须写明的部分有: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2、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明确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利率;4、须注明借款用途;5、写明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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