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共环境对于人们的生活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很多时候会存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
其次要了解公共秩序的法律意义:
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有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之分。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重要行为准则;法律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我国主要法律:《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具有的特征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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