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要什么资料丢了怎么办
产权人办理房产证的资料是: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房产证丢了需到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办房产证要什么资料丢了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