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technical regulation ror designing or reactive for 330~500kv substations
dl 5014-92
主编部门:能源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
*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规定适用于330、500kv变电所内的330、500kv并联电抗器置,10~63kv并联电抗器和并联电容器装置,0.8~20kv静止补偿装置的新建程,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不包括调相机。
第1.0.2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点的电网条件、谐波水平、自然环境、运行和检修要求等,合理地选择装置型式,容量,电压等级,接线方式,布置型式及控制、保护方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理和运行检修方便。
第1.0.3条 遵照本规定设计的无功补偿装置,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部的有关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详细请下载doc文档)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