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涂料使用量超过120万吨,使用过程中vocs排放量占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的15%。目前,江苏省工业涂料中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粉末、无溶剂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3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建筑用防水涂料和地坪涂料仍使用vocs含量高于60%的溶剂型涂料,亟需推进涂料替代进程,推动我省涂料行业绿色转型。
水性涂料用水作为分散介质,即用水来调漆,在喷涂和干燥过程中挥发的是水,vocs排放极少。溶剂型涂料用有机溶剂(vocs含量99%的稀释剂)来调漆,在喷涂和干燥过程中有大量的vocs挥发。
按照涂料中vocs组分的市场用量分额统计,溶剂型工业涂料中vocs平均含量约60%,主要的vocs组分包括:
甲苯、二甲苯、丁醇、乙二醇醋酸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醋酸丁酯、醋酸乙酯丁酮、甲基异丁基酮等。
其中,光化学活性较高的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含量高达48%。水性工业涂料中vocs含量约30%,vocs组分以醇类、醚类、酯类为主,光化学活性远低于溶剂型涂料。主要的vocs组分包括:
甲醇、乙醇、异丁醇、丁醇、乙二醇、乙二醇丁醚、二乙二醇丁醚、甲基吡咯烷酮、二甲基甲酰胺、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二醇、醇酯十二等。
根据水性涂料与溶剂型涂料中物种含量与增量反应活性值(mir)计算,使用等量涂料,溶剂型涂料的vocs排放量是水性涂料的1.8倍,而臭氧生成潜势(ofp)可达到水性涂料的15.6倍。
2016年以来,国家工信、门发布文件,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项目,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使用量减少20%以上。省级层面,要求重点工业涂装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
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相关法律法规
与政策要求
2019年-2020年,国家建筑用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等6项强制性涂料产品标准发布,2020年将全面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发布,对“低vocs含量涂料”有了较为科学的定义,将有力推进涂料行业的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进程。
国家及我省涂料产品标准与实施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