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到期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等情况,则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职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员工不续签的,应该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是如何计算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经济补偿金: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