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犯罪行为侵犯的法益的不同,我国规定了不一样的罪名,这就是罪行法定原则。那么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处罚标准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罪就会受到处罚,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犯罪活动。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处罚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