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是工地上必不可少的工具,它在工地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施工升降机的检查也应该十分用心,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拆、验收与使用以及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等项目。
注意:
施工升降机检查还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121等规定。此外,还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
但检查前,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或提出检查的书面要求。
【评判重点】
注意:
以下项目在检查时应重点关注,有可能依据jgj59检查标准判断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应当适时发出停工整改书督促其整改,切勿随意判定该施工现场合格。
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的方式方法可以不同,但检查时必须要相应的检查标准或文件为依据。若要对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检查作出评定,还必须在检查标准中确定评分标准,或制定相应标准,以便评判的结果公平、公正、客观,具有可操作性,更趋于科学化管理。
1、安全装置。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
(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
(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
(4)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
出现以下2个及以上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不灵敏。
(2)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
(3)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
2、限位装置。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
(2)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
(3)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
出现以下2个及以上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
(2)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
(3)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4)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
3、防护设施。
出现以下2个及以上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2)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
(3)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4)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5)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
其中,问题(1)、(2)、(3)严重的,可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4、附墙架。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未进行设计计算。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严重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
(2)钢丝绳的规格、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重量、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以下问题同时出现,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
(2)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
6、安拆、验收与使用。
出现以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施工升降机检查不合格:
(1)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未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3)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问题严重的。
(4)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未持证上岗。
每年的工地伤亡事故都十分的常见,希望各工地严格遵循以上检查依据,以防止机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出现的人员伤亡,多留一个心眼也许可以挽救一条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