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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侵占罪去哪申请立案

侵占是违法行为,若违法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侵占罪。那么对于涉嫌恶意侵占罪的行为人,举报人应该去哪申请立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恶意侵占罪去哪申请立案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恶意侵占罪去哪申请立案
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去法院立案,公安机关是不进行立案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一)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二)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要求。
(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三、侵占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综上所述,对于侵占罪的行为人,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立案处理,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恶意侵占罪去哪申请立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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