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非法同居怎么界定
《民法典》非法同居的界定为一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重婚。此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此种同居关系,若是男女双方都是单身的,同居并不属于非法同居,只能协商一致解除同居关系。民法典中非法同居怎么界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