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是否无条件撤销
借款合同是在一定条件下是能无条件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协议撤销,也可以法定撤销。出现以下情形可以法定撤销: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借款合同起诉地有哪些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三、借款合同逾期怎么办
借款合同逾期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在借款人逾期还贷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偿还的是逾期利息。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还会产生逾期费用,建议当事人积极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