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家庭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开展绿色家庭的创建及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家庭 green family
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维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崇尚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环保活动,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新型家庭。
4 基本要求
为本市常住人口家庭,家庭成员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5 评价内容
5.1 设施环境
5.1.1 家庭环境
应满足以下要求:
——家庭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堆放;
——私人物品不堆放在楼道、走道等公用空间,保持楼道清洁。
5.1.2 家庭绿化
应满足以下要求:
——室内种植适合家居环境或能净化室内空气的植物,且生长状况较好;
——家庭阳台或屋顶等室外空间种植植物,且生长状况较好。
5.1.3 绿色装修
家庭装饰、装修采用环保材料。
5.1.4 电器能效
使用中国能效标识2级及以上的空调、冰箱和洗衣机等家庭电器。家庭电器能效评分规则见表1。
表1 家庭电器能效评分规则
能效标识 2级以上的电器占所有家用电器的比例
得分
100%
5
[80%,100%)
3
[50%,8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