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最低判多长时间
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判刑时量刑的依据
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三、法庭判刑的条件
法庭判刑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判决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法律才能正确适用,裁判才能公正作出。事实不清楚,判决不能硬行;
2.必须在法庭上宣判。到当事人住所宣判的,不视为当庭宣判;
3.庭审调查后当天必须宣判;
4.判决前的审判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果只是为了表明法庭判决率,而故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的判决,则不是真正的法庭判决。因此,是否在法庭上宣判,需要考虑客观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