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啊生活中,如果我们存在着民事纠纷,我们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起诉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条件
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或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离婚的;或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的,均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予以解决。
(一)起诉离婚要被法院受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被告在起诉时必须存在合法婚姻;
2、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身份资料、结婚证等证据材料;
3、如果原被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自己名义独自进行诉讼。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由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如果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想得到法院支持,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如一方存在婚姻法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四大情形。
三、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
起诉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可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具体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条件。
(一)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的主体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的法定代理人的,如父母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有关他人对自己子女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原告为不适格的原告,应更换为适格的原告。如果起诉人拒不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2、虽然有明确的被告,但是该被告为不适格的被告。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更换适格的被告。如果原告拒不更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3、对原告在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中,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叙述不清,或者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补正,但不能以此为借口,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4、《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已明确界定了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要求解决争议。例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或者依法应当由其他法院行使管辖权的,等等。
总而言之,如果在生活中我们想要提起诉讼,首先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