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车辆上路必须购买的保险,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没有保障去进行,那么交强险费用是固定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强险费用是固定的吗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
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②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③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④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
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
(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
(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
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4.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四)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六)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八)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
二、交强险最低多少钱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它是由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投保的车险,机动车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能上道路行驶。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是全国统一的:私家车6座以下9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保费就会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事故记录、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因此第二年汽车交强险多少钱,是车主购买交强险时常常遇到的问题。
与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浮动
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与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联系浮动
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浮动,上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浮10%;上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酒后驾驶最高上浮60%。反过来,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10%;连续两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最高下浮30%。
从2010年3月1日起,我国已逐步实行酒后驾驶 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意味着,无论发生交通事故与否,饮酒后驾车如被“逮个正着”,车主来年都得多交保费。酒后驾车与交强险费率具体关系:酒后驾车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驾车一次上浮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上浮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三、车辆交强险多少钱?
一、家庭自用车
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22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27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40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2,56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53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02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3,14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28、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29、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2、特种车一 3,710
33、特种车二 2,430
34、特种车三 1,080
35、特种车四 3,980
七、摩托车
36、摩托车50cc及以下 8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 12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按保监产险[2007]53号实行地区差别费率
39、兼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40、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41、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42、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以上就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