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婚姻中存在着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的判决是可以上诉的,但是判决、裁定生效之后,就不能要求申请再审。
一、简述婚姻无效的情形
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你已经建立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第三人另外建立一个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即便是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许说,当时只是一时激动,就鬼使神差的,稀里糊涂地和对方领一个结婚证而已,此后再没有任何联系。如果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又遇到了心仪的人,相见恨晚,很想马上结婚。在没有与前任的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办理了结婚证,仍然属于重婚行为,后一个婚姻是无效的。重婚是第一种无效婚姻的情形。
二、婚姻无效的判决可以上诉吗
婚姻无效的判决可以上诉。但判决、裁定生效后,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三、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
婚姻无效的,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处理方案的,则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其中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