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双方发生纠纷无法解决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诉讼。诉讼也要依据法定的流程进行。那么民事诉讼诉讼程序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诉讼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卷宗有什么
(一)聘请律师合同、授权委托书
(二)主体资格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自然人的话,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三)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四)答辩状、代理词
(五)法院通知材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传票等。
(六)如果有诉讼保全的,还应该有保全材料,例如保全申请书、担保函、保全裁定书。
(七)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准予撤诉、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等)
(八)退回诉讼费的材料
(九)其他材料,例如邮寄凭证等
诉讼流程是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也保证了司法公正。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诉讼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