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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的性质

悬赏广告的性质
悬赏广告的性质通常属于单方允诺行为。单方允诺行为是一方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而使相对人获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悬赏人需要向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悬赏广告的性质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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